立博体育

图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分享到:
邵阳市民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邵阳市民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06/1575-04315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9-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9-02 有效期: 永久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文运转、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考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晋升、评聘审核上报,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办市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起草地方性民政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

(四)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委托代管的全国、全省性社会团体的登记、评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未登记注册而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管;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贯彻和执行省市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地方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区社会救助的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需求计划,负责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分配和管理,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永久性的社会救助档案;负责受理全市有关社会救助制度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行政复议,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组织实施救灾救济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统一发布灾情,申请、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和对政府的捐赠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指导县(市、区)开展灾后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及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募捐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优抚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主管现役军人(含武警)、残废军人、复员退役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烈军属、在乡退役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复员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对象的伤残评定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传编撰工作;监督管理抚恤事业经费;指导宝庆精神病医院和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光荣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含武警)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工随迁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负责全市和途经邵阳市的退役军人接收转运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退役兵和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市辖三区城镇退役军人、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培训、安置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退役军人的技术培训就业推荐工作;承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役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拟订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工作,承办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边界勘定和边界年检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的纠纷工作,并提出仲裁建议;承办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

(十)拟订全市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做好残疾人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知道局属社会福利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开展慈善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的规划、报批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涉港、澳、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全市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十二)拟订民政事业费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组织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事业资金审计和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市老龄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助等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指导老年人维权保障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指导社会化养老工作;开展老龄宣传表彰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民政局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社会工作科)、政策法规科、社会组织管理科(邵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科(邵阳市社会救助管理局)、救灾救济科(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优抚科(市双拥工作办公室)、安置科(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财务审计科、老龄事业工作科(邵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262.2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41.9万元,下降3.22%,主要是因为财政压缩一般性日常开支,财政拨款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69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3.02万元。比上年减少8.11%,占本年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其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有所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7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9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0.45%。项目支出1472.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9.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和部分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2.25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93.0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569.22元,财政拨款支出2,971.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91.1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2万元,减少3.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693.02万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财政压缩一般性日常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1.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增加4.8%。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和部分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3.0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38万元,减少8.11%。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般性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71.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2万元,占0.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1.6万元,占8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0.5万元,占2.71%。住房保障(类)支出58.81万元,占1.98%。其他(类)支出200万元,占6.73%。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和部分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6.79万元,支出决算为297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71%,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按规定追加部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二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救助兜底保障支出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48.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行政运行结转资金,以及年中追加部分人员经费。

2)老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老龄事务经费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58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结转资金以及年中追加相关专项经费。

4)民间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0.24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民间组织管理结转资金以及年中追加相关专项经费。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民政管理事务结转资金以及年中追加相关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4.92万元,支出决算为54.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行政运行结转资金,以及年中追加部分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1)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伤残抚恤专项经费。

2)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伤残抚恤专项经费。

3)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和年中省厅下拨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专项经费。

4)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21万元,支出决算为518.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其他优抚支出结转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结转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1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儿童福利结转资金。

2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省厅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2)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专项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省厅下拨临时救助专项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70.62为万元,支出决算为56.41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相关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37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工伤保险基金补助结转资金

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生育保险基金补助结转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52万元,支出决算为42.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行政单位医疗补助资金。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34万元,支出决算为26.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 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城乡医疗救助结转资金。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转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31万元,支出决算为58.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资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相关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626.67万元,比上年减少11.77%。商品和服务支出518.45万元,比上年增加3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48万元,比上年减少70.34%。其他资本性支出46.32万元,比上年减少7.93%。项目支出1472.2万元,比上年增加133.88%。其中: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84.99万元,上年无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4.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32%,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万元,支出决算为57.02万元,完成预算的62.6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4.42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1万元,完成预算的53.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接待费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函和接待清单制,与上年相比减少8.77万元,减少21.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0.27万元,下降1.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2.31万元,占56.6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71万元,占43.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1万元,全年共公务接待378批次3732人次,主要是对来单位出席会议。执行公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有公函的国内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以及局机关干部职工食堂用餐、加班用餐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3.46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立博体育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9〕2)号文件精神,邵阳市民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文件,于2019年5月16日至6月20日组织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绩效自评,掌握了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健全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完善预算和绩效目标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内容和指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1.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已通过邵阳市民政局网对社会公开。

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进一步密切与困难群众的联系,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体现了“爱民、亲民”的良好传统。本单位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支出,故无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民政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64.77万元。比2017年增加106.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和后勤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61万元,用于召开年度会议计划确定的全市性一般性会议,人数438人,内容为全市民政会议、全市民政财务和年报统计、全市社会志愿者服务以及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等;开支培训费7.43万元,人数82人,用于开展年度培训计划确定的培训(含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培训),内容为党性教育培训、慈善法学习和食品安全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71.5万元,其中:服务171.5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79.35万元,其中:货物84.31万元;服务395.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0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邵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邵阳市民政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邵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9-5324192